《义务教育法》关于学校德育的规定要求

 第三十六条 学校应当把德育放在首位,寓德育于教育教学之中,开展与学生年龄相适应的社会实践活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互配合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参见 /ywjy_7555/20080821/t20080821_31944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