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防法74条哪一条规定值班人员的
《中华人民***和国消防法》。根据《中华人民***和国消防法》第七十四条:消防控制室应当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每班至少两人,每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八小时。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熟练掌握火警处置程序和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检查自动消防设施、联动控制设备运行情况,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并将相关情况记录在值班记录中。
《中华人民***和国消防法》。根据《中华人民***和国消防法》第七十四条:消防控制室应当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每班至少两人,每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八小时。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熟练掌握火警处置程序和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检查自动消防设施、联动控制设备运行情况,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并将相关情况记录在值班记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