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资本化的现状

国有资源的持有者并未清晰授权管理层售出其拥有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管理层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在特定的时间和特定的市场之中,以特定的价格出售部分国有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使得国有资源的价值未能充分实现,损害了国有资源股东的利益。目前,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国有企业股权等交易就存在这样的状况。

在不规范市场中,由于要素价格被操纵,所有权和使用权价格被扭曲,出现贱买高卖或者贱卖高买,使财富持有者承受不必要的损失。目前,由于利率和汇率的扭曲,由于生产要素价格控制,由于信息严重不对

称,由于监管严重缺失,交易行为被人为的严重扭曲。最典型的范例就是迫于负利率和汇率上升趋势,导致的大规模楼市和股市的投机行为,使得房地产价格和股票价格被严重扭曲。在缺乏产权法律保障和市场不规范的前提下,过度资本化,就本质而言,是管理层与国内外资本持有者和谋,对国有财富和民众财富的野蛮掠夺。在这个貌似合法的财富大转移过程中,表面上使资源被充分调动,并通过市场完成配置,使经济获得高速发展。其实质,是财富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以不合理代价转移,形成古今中外历史上罕见的,贫富急剧分化过程。其结果,就是极少数人(特殊利益集团)拥有多数财富。其后果,就是由于资本持有者迫于道义和能力上的压力,最终将资本转移和沉没。

无论是持有何种主义的民主政府,其管理经济的基本理念都应是增加国民福利。即便是封建王朝,政府为私人所有,亦懂得以民为本的道理。逻辑非常简单,财富分配一旦失去基本的平衡,再生产无法持续,就必须更改游戏规则,甚至替换游戏规则制定者。这就意味着,最终可能通过暴力代替市场进行财富再分配。古今中外的历史,虽然形式千奇百怪,但是本质规律没有变过。

政府的制度取向是随着管理层对于社会经济的理解而变化的。鉴于旧中国极度贫富分化的严重后果,中国在1949年后选择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由于计划经济遏制了劳动者创造财富的积极性,中国在1978年以后,选择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但是,由于管理层对于现代社会经济结构的本质缺乏深刻认识,始终没有抓住制度建设的根本,那就是基于人性的法律制度建设。而法律制度建设在经济领域的基础,就是产权法律制度和市场法律制度的建设。徘徊于意识形态的争论并无实质意义。历史证明,任何不切实际的意识形态冲动,都不能代替系统的法制建设。当然,肤浅和幼稚的意识形态说辞,或许可以成为一时的政治包装,对于增进国民福利并无实质帮助。相反,由于幼稚的意识形态执著,被特殊利益集团利用,由形式的政治控制转化为实质的经济操纵,进而实现了特殊利益集团的资本积累。这就形成了今日中国过度资本化的壮丽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