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1127条原文
法律主观:
《民法典》的原则有六个:1、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2、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3、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4、诚信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5、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6、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一章基本规定第四条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第五条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第六条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诚信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第八条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九条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