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离休干部去世后的待遇抚恤金是多少

法律分析

1、离退休老干部去世后,遗孀及子女应得到一次性抚恤金,遗孀如果没有其他收入来源的,还可以按月得到抚恤金。

2、一次性抚恤金的标准根据是否是病故而不同: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非病故,即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3、遗孀的月抚金标准,由各地制定,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但一般为死者生前基本工资或者基本离退休费的40%。

1、若死者所在单位对抚恤金的给付对象有规定,就按规定处理;

2、若没有对给付对象作出规定的,就应属于近亲属***有。当事人要求对该抚恤金进行分割时,在法律上属于对***有财产的析产。近亲属主要是指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3、在司法实践中,对抚恤金的分割,是参照遗产继承顺序和比例来处理的(但不是遗产)。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 第三条 离休干部一般可就地分散安置,也可在本人原籍或配偶所在地安置。国家鼓励离休干部到农村或中小城镇安家落户。跨省安置的,由两省协商解决。对要求到北京、天津、上海安置的,要从严控制。在青藏等高原地区工作的内地干部离休后要求回内地安置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予以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