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是三月二十八因盗窃被高新区舜华路派出所抓的,当天的下午就给送进济南第二看守,现在都一个多月...
1、刑事案件一般要经过(立案)侦查、审查批准逮捕、继续侦查、审查起诉、法院审判5个环节,在此期间,除非改变强制措施(比如取保候审),否则嫌疑人始终羁押在看守所。
2、一般刑事案件办案时限:刑事拘留30天;审查逮捕7天;(继续)侦查期限60天;审查起诉45天;法院审理45天。
3、如果发生下列情况,则期限还要延长: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最多2次、30天/次、每次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时限);法院审理阶段,检察机关认为需要延期审理(最多2次、30天/次、每次重新计算审理阶段的时限);对于跨地区犯罪交通不便的案件、团伙或者集团犯罪、流窜作案、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案件、复杂的案件等特殊情形,可以分别报上级和省级检察院延长侦查期限1-5个月。
这样算下来,你老公如果被判刑短则半年长则一年才会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