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会计法修订了几次

《中华人民***和国会计法》于1985年1月21日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通过,自1985年5月1日起施行。

经过两次修改:

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和国会计计>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再次对《中华人民***和国会计法》进行了修订,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为现行的《会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