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打人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上门打人的,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要追究刑事责任,涉嫌故意伤害罪。未达到轻伤的,要承担治安处罚。具体如下:

属于轻微伤的按治安案件处罚。被害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支付人身损害赔偿。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第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第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故意打人造成受害者轻伤的话构成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通俗的说,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就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