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员跑外卖钱会被扣走吗
失信人员跑外卖钱是否会被扣走,具体情况解释:
失信被执行人的手机号码被冻结的话,是有可能被扣款的,但是只能是被法院申请执行的那笔款。并且需要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线索,然后通知法院执行。法院执行的话,可能会根据失信被执行人的手机号码进行扣款。
失信人员将面临以下后果:
1、被限制高消费:失信被执行人将被限制乘坐飞机、高铁等高消费交通工具,或者住进星级酒店等高消费场所;
2、被限制招投标:失信被执行人将被限制参与政府采购、工程承包、土地出让等招投标活动;
3、被限制出境:失信被执行人将被限制出境,不能申请护照;
4、被限制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失信被执行人将被限制担任以上职务,影响个人信用和职业发展;
5、被执行人的财产可能被查封、冻结、拍卖或者变卖,以清偿被执行人应当履行的义务。
失信人员具体情形包括:
1、违反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等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拒不履行或者逃避执行;
2、违反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措施等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拒不履行或者逃避执行;
3、违反合同约定,拒不履行或者逃避履行合同义务;
4、违反税收、社会保险、劳动保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义务,拒不履行或者逃避履行义务;
5、违反信用管理相关规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限制高消费等名单,并且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履行相应义务。
综上所述,失信人员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后,将受到一系列限制和惩罚,如限制乘坐飞机、高铁、限制购买房产、车辆等,对企业还可能面临失去信用、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限制参与招投标等严重后果。因此,建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诚信守法,避免违法失信行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