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为违法怎么处理

首先可以收集证明他人确实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证据,然后可以举报违法者。

行政违法的处罚方式包括:

1、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即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在短期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性惩罚措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违法行为分类

1、实质性行政违法。又称实体上的行政违法,是指行政主体的行为在内容上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实质性要件。

2、形式性行政违法。又称程序上的行政违法,是指行政主体的行为在形式上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形式性要件。

3、内部行政违法。是指行政主体在对其内部机构、人员及内部事务的管理中所发生的行政违法行为,包括内部实体违法和内部程序违法、行政编制和机构设置违法,

4、外部行政违法。是指 行政主体行使 行政职权,对外部事务进行管理时发生的违法行为,如 税务机关违法征税,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违法吊销 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

5、作为行政违法。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行政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作为义务,如滥用职权。 作为行政违法和不作为行政违法。

6、不作为行政违法。不作为行政行为是指以消极不作为的方式表现出来的行政行为,如行政许可或行政确认的不准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监察法》

第六十三条 有关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理:

(一)不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拒绝、阻碍调查措施实施等拒不配合监察机关调查的;

(二)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真相的;

(三)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四)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的;

(五)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