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因为有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需要的证件:
1、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2、户口本以及复印件;
3、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4、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
5、夫妻***同财产权属证;
6、子女的出生证明和户口本;
7、夫妻感情破裂或者没有破裂的相关证据。
综上所述,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向法院起诉,、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