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后失败了钱要还吗
融资来的钱,如果是正常花光了、指有会计出入帐记录的,当然不用赔偿.但是,有一种特例;注册资本中,创始人及团队认缴的那部分,如果未如实认缴,则应补缴并在公司倒闭后,优先补偿风投。
理论上公司清算的资金,优先支付工资和供应商欠款这里假设都不欠,然后优先返还风投,这个在风投协议里都有注明,再有剩余则返还股东。
在任何情况下,创业人先烧掉的都是自己的认缴注册资本,认缴额决定了每个创始人所占公司的百分比,然后才开始烧投资人的钱.如果初期未能完全实缴,则破产清算时要补缴。
如果项目失败,进入清算环节,投资人通常是享有优先清算权的,至少有1倍或者超过1倍的清算权。
所以清算的流程应该是先把公司的所有资产用于偿还投资人的投资款乘以清算倍率,如果偿还之后还有多余的部分,再按照股份比例分配。
法律依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全部融资性担保业务:
1、贷款担保;
2、票据承兑担保;
3、贸易融资担保;
4、项目融资担保;
5、信用证担保;
6、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第五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利益。
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为客户保密,不得利用客户提供的信息从事任何与担保业务无关或有损客户利益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