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赁房子的时候没有签合同,只写了一个收据,出租人手写的,有他的签名,但是没盖章,有法律效力吗?

那得看你们约定合同时长了。

民法典规定,租赁期超过6个月的,必须签订合同。不签订合同的视作不定期合同。

如果你的合同是一年,但是没有签订合同,那么他所说的这个一年的租赁期没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