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节费发放规定
过节费发放没有明确的统一规定,过节费是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的,给员工的福利。国家法律不干涉,完全由用人单位自己决定是否发放。
过节费是过节的时候给退休人员发放的一种安慰金。像一些传统的重要节日像中秋节、端午节、春节,都会提前给退休人员发放一点过节费,过节费的发放标准各地区也不一样,各地区的过节费只有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不过有很多地区重要节日过节费不是给钱,而是给退休人员一点实物,像说油、米、面等等慰问品。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