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什么行使国家立法权
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如下:
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制定法律;
2、国务院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根据宪法和法律,可以制定行政法规;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较大的市(即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从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
4、民族自治地方(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作为自治机关,有权根据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
5、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作为国务院的行政管理部门,可能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6、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作为地方行政机关,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也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制定规章。
立法主体与立法机关的区别:
1、立法主体是指有权制定、认可、修改、废除法律的国家机关。包括专门行使立法权或主要行使立法权的立法机关,也包括制定宪法的制宪机关,还包括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国家机关以及制定地方法规的地方国家机关。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只要享有部分立法权限就是立法主体的观点是错误的;
2、立法机关是指以行使立法权为其机关的专门职能或主要职能的国家机关。如外国的议会或国会,如我国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它们的立法权限是法定的,它们代表着国家行使立法权。立法权成了它们的专门职能或主要职能。
综上所述,现行立法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立法法》第七条
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
法律规范应当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