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要怎样用法律给予切实保障?
加强社会公德建设,需要有法律与政策给予切实保障。要完善有关道德立法与社会政策,发挥法律与政策对公民道德的外围支撑性的作用。法律与政策的执行和遵守为道德存续提供了基础,法律对道德具有引导、促进和保障作用,道德需要正义的法律来支持和必要的政府政策来保障。
一切道德体系都在教诲向别人行善,但问题在于如何做到这一点。光有良好的愿望是不够的。因此,道德的存续需要必要的政府政策与制度来保障。
邓小平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可见,仅仅靠个人自身内在的思想觉悟往往难于抵制各种利欲诱惑,法律、制度对个人道德的发生与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
鉴于此,在社会中保护和推行社会道德所提倡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必须加强社会公***道德规范的法制化建设,完善有关社会政策,以完成道德自身力量无法实现的规范要求。
道德行为作为一定境遇下的行为方式,不仅与行为主体的道德素养相关,而且也与特定的社会环境密不可分。公民良好道德行为的养成,需要一个维系道德的良好环境,因为有时客观环境会使人想道德而不能道德,比如因见义勇为而付出巨大个人代价,甚至陷入困境,却常常得不到有关社会的补偿,以至英雄流血之后还要流泪;城市公交车运力的不足以及管理的混乱,使乘客拥挤上车而无法守序等。
因此,除加强道德立法之外,我们还要完善有关社会政策,建立公民道德的外围支撑性的管理制度,制订有关管理的细则,一方面鼓励人们高尚道德行为,建立见义勇为等高尚道德行为基金,另一方面为人们的行为立标建章,严惩不道德行为。为公民履行的道德规范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和政策保障。
加强社会公德建设,法律与政策应该承担其社会价值导向的责任。法律与道德是一种相互补充、相互渗透的关系。
其实法律的实施,本身就是一个惩恶扬善的过程,不但有助于人们法律意识的形成,还有助于人们道德的培养,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言,“法治内含有平等、正义、自由、善德等社会价值”,推行法治也就是在促进这些社会价值。
作为公***政策不仅要合乎法律程序,而且也要承担其社会价值导向的责任,因为一项政策合乎法律程序并不一定就具有正确的价值取向,作为政府权威的公***政策,必须关注社会公平问题,从平等、自由和机会公正平等的原则出发,除满足大多数人的利益外,还应考虑或兼顾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这也是公***政策道德性要求的必然结果。
此外,执行政策者,也就是国家公务人员的职业行为,对广大人民群众具有强烈的示范和导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