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分析二战后日本教育改革的主要特征及内容。
答案:第一,1947年,为了改革教育,日本颁布了《教育基本法》和《学校教育法》。
《教育基本法》的主要内容有:确定教育必须以陶冶人格为目标,培养和平的公民及社会的建设者;全体国民接受9年义务教育;尊重学术自由,培养国民的理智;公立学校禁止宗教教育;教育机会均等,男女同校;尊重教师,提高教师的地位等。《学校教育法》是《教育基本法》的具体化。其主要内容有:废除中央集权制,实行地方分权;采取6-3-3-4单轨学制,延长义务教育年限;高中以实施普通教育和专门教育为目的;将原来的多种类型的高等教育机构统一成为单一类型的大学等。
《教育基本法》和《学校教育法》的颁布,否定了战时军国主义教育政策,为战后日本教育指明了发展的方向。
第二,进入70年代,日本又进行了多次教育改革。
1971年,日本中央教育审议会提出《关于今后学校教育综合扩充、整顿的基本措施》的咨询报告,主要涉及中小学教育和高等教育方面的改革。在中小学教育上,日本提出了重视人的个性发展、国家和教育者的责任的3个基本目标和为实现目标而制订的10项具体措施。在高等教育方面,报告提出了5个方面的要求和12项具体措施。70年代,日本还颁布了《关于改善中小学教学计划的标准》、《小学初中教学大纲》、《高中教学大纲》等法规。
第三,80年代以后,日本教育改革的基本走势仍延续70年代的做法,但是更加深入和具体了。
1984年,日本成立了“临时教育审议会”;1987年,日本文部省成立了“教育改革推进本部”,二者成为推进日本80年代教育改革的领导机构。“临时教育审议会”1987年的咨询报告最有权威性,提出教育改革应重视个性的原则、国际化的原则、信息化的原则和向终身教育体制过渡的原则。“临时教育审议会”还提出了具体的改革建议,其中主要有完善终身教育体制;改革中小学教育体制,强调按照灵活、多样、柔性化的观点改革学制;加强道德教育和体育;推进高等教育和师资培训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