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有名词解释

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冰雹、泥石流;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2. 什么是格式条款?格式条款的效力如何?

(1)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2)格式条款具有导致合同无效、免责条款无效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3)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3. 什么是强制执行?

(1)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2)执行文书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以及依法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它们一经确定,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申请人,又称被执行人。申请人是“相关主张得到法院支持”的一方。执行程序是民事诉讼程序的最后程序。

4. 什么是财产保全?

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5 .什么是***有?什么是***有人的优先购买权?

(1)***有可分为***同***有及按份***有;

①***同***有:是基于***同关系发生的、各***有人对***有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

基础是***同关系,最常见的是夫妻家庭财产。***同***有人在***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②按份***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其***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有关系;(《民法通则》 第七十八条第二款)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三条:

***有人对***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有或者***同***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有。

按份***有的***有人从***有关系一开始就有确定的***有份额。而***同***有的***有人只有在***有关系消灭后才协商确定各自的财产份额。

***同***有人擅自处分***有不动产,没有征得其他***有人的同意,其处分行为属于无权处分,其效力待定,当其他***有人明确反对时,其处分行为即为无效。

(2)***有人的优先购买权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一条:按份***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6 .什么是查封?

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