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预备党员大会人数要求
法律分析: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一半,会议有效。到会人数虽超过半数,但缺席人数较多,一般应改期召开。因支部大会表决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时,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方可作出同意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如缺席人数较多,表决通过时,赞成人数往往难以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一半。
法律依据:《中国***产党章程》 第二条 中国***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产主义奋斗终身。中国***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