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对方不到现场怎么处理
开庭对方不到现场,可以缺席判决。
如果被告已经签收法院传票的,被告缺席不影响法院审理,可以缺席判决。被告不签收传票或者被告无法寻找的,法院可以在报纸或法院公告栏张贴公告送达,到期后视为被告已签收。
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符合缺席审判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前款案件,由犯罪地、被告人离境前居住地或者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起诉的流程如下:
1、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如物证、书证、电子数据等;
2、写起诉书,载明原告和被告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等内容;
3、确定法院管辖权,然后向人民法院提交准备的材料提起诉讼;
4、人民法院立案后,预先缴纳诉讼费用,等待法院开庭审理案件。
被告不出庭诉讼费承担者:
被告不出庭诉讼费是由败诉方来承担的,或者按照裁判结果与原告诉讼请求的比例承受,全部支持原告诉讼请求则全部诉讼费由被告出,以此类推。
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综上所述,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并保障当事人的上诉权利的充分行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