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安全标准是什么
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具体如下:
1、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农村饮水安全首先指的是饮用水的安全性。安全饮用水是指一个人终生饮用不会对健康产生危害的饮用水,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定义,终生饮用是按人均寿命70岁为基数,以每天每人二升饮水计算。此外,安全饮用水还应包含日常个人卫生用水,即洗脸、洗澡、漱口用水等。如果水中含有害物质,这些物质可能会在洗澡、漱口时通过皮肤接触、呼吸吸收等方式进入人体,从而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
2、水量:能满足人们合理的饮用水需求。以农民生活饮用水为主,统筹考虑饲养畜禽和二、三产业等用水,符合《村镇供水工程设计规范》等有关标准规定;
3、用水方便程度:平原区、浅山区集中供水工程原则上要求供水全部入户;山区、牧区等不具备入户条件的,由集中供水点或分散工程供水,人工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十分钟;
农村供水保障标准,具体如下:
1、水量,农村居民每人每天可获得的水量,贵州省不低于60升;
2、水质,与原标准一致;
3、用水方便程度,集中供水工程原则上供水到户,规模化工程每天24小时不间断供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水法》第十四条
国家制定全国水资源战略规划。
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按照流域、区域统一制定规划。规划分为流域规划和区域规划。流域规划包括流域综合规划和流域专业规划;区域规划包括区域综合规划和区域专业规划。
前款所称综合规划,是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编制的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的总体部署。前款所称专业规划,是指防洪、治涝、灌溉、航运、供水、水力发电、竹木流放、渔业、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防沙治沙、节约用水等规划。第十四条国家制定全国水资源战略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