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2008年司法考试会考法律文书写作吗?谢谢
在司法考试实施的6年中,司法文书考了三回(即2002.2003.2005),而且都是刑诉方面的。在这三回中,除了2002年刑诉司法文书与刑诉案例并列之外,2003年和2005年都是刑诉司法文书取代了刑诉案例。或许可以说,司法文书与案例是一种替代的关系,如果一个科目以司法文书的形式考查,就不再出案例形式的题目了。过去的刑诉司法文书如此,将来要出民诉类司法文书的话,恐怕也是这样。
2008考的可能性不大,很不大,据我个人分析,法律文书没有什么考的必要,因为你即使通过司法考试了,在以后的办案中也会翻看司法考试文书范本来写法律文书的,失去了考试的意义,从某种意义上说,没什么考试的必要。
司法文书是死的,不像法条与法理那样是需要理解、实践、记忆以后去掌握的,每个人对同一个法条甚至会有不同的理解,这时候就需要通过考试来看看你究竟掌握了没有,掌握的如何。但是司法文书似乎不需要理解,也不需要其他的什么,背格式就完全应付了,所以,考司法文书题与司法部出题者理论应用的意图是相悖的。
但是,司法考试毕竟是狡猾的考试,也不得不防,建议你掌握以下几个文书,对付文书题绰绰有余:
1、民事起诉状
2、民事判决书(一、二审)
3、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4、刑事附带民事自诉书
5、起诉书(检察院)
6、刑事判决书(一、二审)
别看好像很多,其实很简单,因为无非就是几个部分而已,什么当事人基本情况啊,事实与理由啊,诉讼请求啊,结尾啊,很简单,光记住这几个部分,拿个80%的分就没问题了。如果觉得内容多啊,那我建议你只看刑诉方面的文书吧,因为司法考试近几年是照顾法检系统的,考民诉方面的文书,照顾不了检察院,考刑诉,刚好法检都能照顾。至于行政法的司法文书,你完全不要看,因为行政诉讼法根本就没有细化行政诉讼司法文书的制作,无从考察。
所以,司法文书还是要略有准备的,如果仍然嫌多,建议把05年以前的司法文书真题背下来,绝对没问题。考友,有备无患,才能临阵迎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