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律师为什么容易焦虑
首先,是来自办案机关的压力。如果办理民事案件,实习律师去法院立案算是标配工作,虽然现在实行了立案登记制,但立起案来还是比较费劲。一是因为法院案多人少,立案也要叫号,排队等半天,而律师的时间是非常宝贵的;二是立案窗口有着种种理由可以不予立案,白跑一趟是常有的事。如果办理刑事案件,那自不待言,压力更大,因为风险很大,跟公检法打交道阻力重重不说,还有可能因触犯刑法第306条而锒铛入狱,这也是很多青年律师不愿触碰刑事案件的原因之一。
其次,是来自当事人的压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既然接受了当事人的委托,收取了委托费用,就得尽心尽力,这点自然不用说。但是,很多当事人往往不理解律师的工作,想当然地提出一些无理甚至违法的要求,比如说要律师承诺办案结果,唆使律师违规会见,或者其他一些对律师办案指手画脚的行为。案件结果好,就笑脸相迎;结果不好,就翻脸不认人,尽管律师已经尽力了。
再次,是来自学习上的压力。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办案能力的提高,除了师傅平日的指点,自己工作之余的积累也是必不可少的。律师的职业特性决定了律师得是一名“T”字型人才,不但要有专业上的深度,也要有知识上的广度。尤其是当案件涉及到某一特定行业、领域,比如说涉及建筑工程、财会税务、公司治理、证券资本等,对这些行业、领域的不了解,即便有法条在手,往往也显得捉襟见肘、无所适从。这是这个职业的挑战性所在,也是它当初吸引我的地方。
最后,是来自工作量的压力。案子少了,工作量小,无所事事,度日如年,容易思考和怀疑人生。案子多了,工作量大,做起事来常常“5+2”“白+黑”式地暴走,弄得自己身心俱疲,累觉不爱,生无可恋,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顿时觉得生活失去了乐趣。
正式执业以后,经过多年的历练与打磨,好不容易熬到业务熟练,有了稳定的案源的时候,却发现自己进入了瓶颈期。如果始终无法突破,随着年岁的增长,两鬓渐渐生出白发,小律师慢慢变成了老律师,却始终成为不了大律师,永远达不到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中的最高层次——自我实现需求,难免成为一件非常遗憾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