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的车辆,除扣留机动车外,还会受到什么处罚?
未交强险的车辆除扣留机动车外还会受到的处罚如下:
1、未投保交强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并处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2、车主没人购买交强险的,发生交通事故后,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交强险赔偿标准如下: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十一万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一万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两千元人民币。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一万一千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一千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一百元人民币。
交强险和商业险的区别具体如下:
1、交强险的保障范围广,发生保险事故时,交强险不仅在被保险人有责任时承担赔偿责任,还要在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承担赔偿责任;
2、商业险保障范围窄,商业险在被保险人无过错时不承担赔偿责任;
3、缴纳机制不同。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持有人必须购买交强险,商业险不具有强制性,用户可自愿购买;
4、保费不同。交强险的费率全国统一,商业险以营利为目的,保费取决于多种因素;
5、赔偿的原则不同。
综上所述,未交强险的车辆除扣留机动车外还会受到的处罚如下:未投保交强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并处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车主没人购买交强险的,发生交通事故后,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