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李斯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李斯](?-前208)战国末期、秦代政治家,后期法家代表人物.与韩非一同师从荀况.战国末期入秦,初为吕不韦舍人,后被秦始皇重用,历任郎、长史、客卿、廷尉直至丞相.他曾协助秦始皇制定和实施对六国各个击破的战略.同时,他也帮助秦朝统治者推行暴政,用严刑峻法镇压人民.秦始皇死后,又辅佐秦二世.秦二世二年因赵高诬陷,被“具五刑”. 他接受商鞅、慎到、申不害等法家学说,并深受韩非思想的影响.其法律思想主要内容有:(1)统一天下,实行郡县制.李斯入秦时,正是诸侯割据称雄向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专制主义国家转变的时代.他劝秦始皇统一六国,并协助秦始皇制定各个击破的战略,同时实施法家学派富国强兵的方针.统一六国后,立排众议,主张实行郡县制.(2)人主独尊,法自君出.他认为君主应“独制于天下而无所制”,只有这样,吏民百姓才不敢反抗,统治者才能独擅天下.为此,统一六国后,李斯等人称颂秦始皇实现了自古以来未曾有的统一大业,应以“命”为“制”,“令”为“诏”.从此,法自君出,皇帝的命、令即为法律渊源.(3)以法为教,以吏为师,厉行思想文化专制.秦国刚刚统一后不久,就实行分封制还是实行郡县制展开了大讨论.最后秦始皇采纳了李斯等人提出的郡县制.借此机会,他认为有些人“不师今而学古,道古而害今”,以其私学来指责国家法令,势必会造成思想上的混乱.他建议除《秦记》、医药、卜筮、种树之书外,其余非博士所藏的百家语,全部焚烧.凡学习者,以法为教,以吏为师.(4)贯彻重刑主义,强调深督轻罪.他认为君主只有使用烦苛的刑罚来监督臣民,才能行使自己的绝对权威,就没有人敢欺君犯上了.李斯的法律思想和实践对秦产生了巨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