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煤2023年分红时间

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21日。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1、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23年5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在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原因发生变化。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以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00000元(含税),***分配现金股利6,812,521,270.8元。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677,101,0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0.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2.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1.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21日。四、权益分派对象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6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五、权益分派方法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6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6月9日至登记日:2023年6月2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六、咨询机构咨询地址:太原市长风街115号咨询联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洪云先生咨询电话:0351-4645903传真电话:0351-4645799七、备查文件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2、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