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的医务科是如何处理医疗纠纷的?

作为律师从业者角度来谈一下。

江西省处理医疗纠纷处理依据2014年实施《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处理途径分为三类,

1、院内调解,索赔金额在2万元以内;

2、所在地市区县的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组织的第三方调解,患方可以要求的赔偿金额在10万元以内。

3、法院诉讼:循司法程序完全依据《侵权责任法》规定,通过立案、证据交换、抽选司法鉴定机构、移送司法鉴定机构组织医疗过错鉴定专家听证会,、出具司法鉴定意见、再次开庭质询审理、最终作出裁判的法定程序进行。最终赔偿金额取决于医方是否存在医疗过错、医疗过错与患者损害后果间有无因果关系、医疗过错对损害后果原因力大小(也即是过错责任程度)、患者的伤残等级、是否存在后续治疗、护理依赖、残疾辅助器具,有无被抚养人等因素综合确定。

医院医务科人员工作多在前两类纠纷处理途径中。一旦进入法院诉讼程序,通常会由医院常年法律顾问和聘请的专业医疗纠纷律师接手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