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人起诉了,法院要多久才会开庭
被人起诉后,如果是简易程序审理的,立案后五天内必须送达对方当事人,给对方当事人十五日答辩期,期满后即可开庭,三个月内结案。普通程序审理的立案后五天内必须送达对方当事人,给对方当事人十五日答辩期,三十日的举证期限,举证期满后即可开庭。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也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一般的简易程序在一个月内要开庭,立案后五天内必须送达对方当事人,给对方当事人十五日答辩期,期满后即可开庭,三个月内结案。普通程序,一个多月之内开庭,立案后五天内必须送达对方当事人,给对方当事人十五日答辩期,三十日的举证期限,十五日答辩期可以覆盖,举证期满后即可开庭,六个月内结案,案情特别复杂的,可向本院院长申请延长六个月,再不能审结的,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延长六个月,期内必须审结。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