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现场证据可以认定嫖娼吗
法律分析
认定嫖娼行为的证据通常包括言词证据和其他证据。言词证据包括嫖娼和卖淫两方行为人的陈述以及办案民警的抓获记录,尤其是现场办案民警的证言。实务中,也经常出现行为人自称恋爱关系而否认卖淫嫖娼的情形,但办案人员可以通过事后分别讯问等方式判断双方陈述的真实性。其他证据则主要是指遗留在现场、证明发生了性关系的物证,以及证明存在金钱或财物交易的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除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定外,对于嫖娼被拘留的人员,在相关行业要求、道德标准方面,也需要承担不良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