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玉园西区拆除政策
法律分析:项目已列入政府工作计划,***分五个片区滚动实施,其中一片区已完成大部分地上物搬迁,计划在一片区先行启动安置房建设,后续根据市区工作安排及实际工作进展,再启动二三四五片区的征迁和开发工作。目前正在开展安置房地块的各项前期工作,预计2021年开工建设安置房。
法律依据: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