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是在什么时候提出的

在1997年的中***十五大上提出的。

1997年9月召开的中***十五大提出的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2014年10月,中国***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首次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10月28日,《中***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

扩展资料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加强党的领导

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历史性成就是在党的领导下取得的。在党的领导下,我们形成并不断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各方面总体上都有法可依;我们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使行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公民权利保障更加有力;等等。

没有党的坚强领导和有力推动,就没有今天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中国建设就无法顺利进行。

新时代,我们要开创全面依法治国新局面,必须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只有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才能增强法治领域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更加有效地解决依法治国重大事项重大问题。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依法治国才有坚强政治保障。

百度百科——全面依法治国

人民网-人民日报: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