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收据没合同,我是做人工和绿化这一块的,是公司拖欠的,有什么办法能解决?

你写的不清不楚,我只能大致的猜测一下:

你以私人名义和一家公司协商了一项人工协议。在指定时间内完成一项任务,公司验收后给你报酬。但是你们之间没有任何合同,当初也只是口头协商。你完成任务后,公司也支付给你报酬了。因双方没有合同往来,所以对方公司则开了一张收据要求你签字,来证明你收到了这笔报酬以示两清。

但是你担心这个收据不是正规合同,不受到法律的保护。

以下是我的见解,

一般公司聘请个体户或个人来做一些工作例如绿化保养,是因为成本低廉,因为正规绿化公司的运营成本和税费很高所以开价可能是你的五倍以上。所以有些公司为了省钱就会找个体户来做。然后这笔费用用别的会计科目入账,例如办公费、差旅费拿别的发票冲账。这个行为本身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公司的所有花费支出是必须要有正规发票或国税局认可的收据的,若是承包工作时必须要有购销、委托合同的。所以对方若是给了你钱就OK了,钱都收了还有什么课担心的。公司是不会就这问题上和你闹不清楚的。闹大闹僵了他的问题比你严重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