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做"法律白条"?

所谓法律白条是指法院作出的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判决或裁定不能兑现,使胜诉方当事人寻求司法保护的愿望落空,使判决书变成了一纸空文。法律白条现象是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耻辱,是文明社会不能容许的,是与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背道而驰的。我们必须充分认清法律白条现象的危害性,彻底杜绝它。\x0d\首先,法律白条现象危害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损害法律的权威。我国《宪法》第5条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民事诉讼法》第三编和《行政诉讼法》第八章专门规定了执行程序。为保证法院生效裁决的执行,《刑法》第313条还设置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情节严重者,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而法律白条的存在,是典型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表现,是对法律权威的藐视,是对法制统一的破坏。\x0d\其次,法律白条现象妨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市场经济是靠健全的法律秩序维系的,而市场法律秩序是通过法院等部门的严格执行、有效司法来实现的。如果缺少强有力的法律秩序维护者,市场经济的消极面——假冒伪劣、坑蒙拐骗、巧取豪夺、恃强凌弱等现象就会泛滥开来。因此,法律白条现象不仅妨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而且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x0d\再次,法律白条现象不利于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法律文化的培育。目前我国大众的法律意识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我国传统的法律文化,二是我国法制运行的现状。法制运行现状对人民的法律意识有更直接、更主要的影响。如果容忍法律白条现象泛滥就会产生极坏的社会负效应:违法者心存侥幸,变本加厉;守法者不再自觉守法;受害者丧失对法院的信任,进而丧失对法治的信心,甚至求助于通过非法手段解决问题。可见,狠抓严格执法,尽快消灭法律白条,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