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伤亡赔偿标准

一、工地伤亡赔偿标准

1、工地伤亡赔偿标准如下:

(1)丧葬补助费为统筹地区职工6个月平均月工资;

(2)亲属抚恤金是以职工本人的工资为基础,对提供了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给予一定比例的抚恤金;

(3)一次性工亡补助标准为去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如果是员工受伤,他们将得到医疗费、住宿费、营养费和其他补贴。工伤期间,工资应当正常发放。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二、工地伤亡事故谁负责

工地出了事故由施工单位或施工者负责。签订的协议中对责任的划分是否有约定,有约定则依约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责任人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相应的赔偿数额,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支付超出自己赔偿数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并根据责任大小确定应承担的赔偿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