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婚姻制度的法制改革
近代以来,随着时代和社会条件的变化,大部分伊斯兰国家皆在不同程度上采取了法制改革,传统的婚姻制度已发生了多方面的变化。主要是:⑴修订法规。大部分国家对传统的婚姻家庭法规予以修订,采取了更明确的现代单行条规法的形式,对一夫多妻、夫方随意休妻、夫权至上、夫妻不平等不合时宜的内容作了修改,从而增强了法律的活力。⑵修订程序法。一些仍保留沙里亚法院的国家,以行政立法的方式,修改了法律程序和证据规定,对法院的司法权予以限制,对重口供、轻证据的偏向,予以纠正。⑶完善司法制度。或建立完善的多级审判制度,或由国家民事法院取代沙里亚法院,从而将婚姻、家庭事务纳入法制,并限制、禁止童婚、一夫多妻,禁止夫方在法治之外私自休妻等,使婚姻、家庭关系更为和谐、融洽、美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