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固原的两起“家暴”案例触目惊心,女性如何用法律维劝?
近年来,家庭暴力导致的离婚情况日益增多。家庭暴力作为一个十分突出的社会问题,危害着家庭的稳定、社会的安全和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同责任。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接下来,我们将通过固原的两个实际案例,简要了解家庭暴力的危害性以及如何应对。诉讼前,双方通过诉讼解除了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应当为自己的诉讼请求提供证据。”当事人不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诉讼请求的,应当承担败诉的风险。在家庭暴力案件中,受害人应当及时、全面地固定和收集证据。
例如:作案人使用的棍棒等工具,公安机关制作的报警记录和讯问记录,医疗机构出具的门诊病历,法医活体鉴定,知情儿童的证人证言,作案人的悔过,保证书等。《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赋予当事人因对方行为造成损害而申请诉讼保全的权利。
根据本条及相关法律法规,家庭暴力案件受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作出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及其亲友等人身安全保护的决定,禁止被申请人在距申请人住所、学校、工作单位或者申请人经常出入的其他场所200米范围内活动,保障其人身安全。
受害人需要解除婚姻关系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和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要求侵害人赔偿精神损害;受害人想保护自己的权益的,可以申请提起侵权纠纷并依照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和国侵权法》等法律的规定向侵略者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暴力行为构成犯罪的,还可以以故意伤害罪、虐待罪起诉。
家庭是现代社会的基础。和谐与否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发展与稳定。但是,家庭暴力导致婚姻不幸福,孩子健康成长,对性格形成有重要影响,使家庭成员身心遭受巨大痛苦和摧残,导致各种甚至极端犯罪,成为家庭关系的毒瘤,不为法人所耻,在法治社会是不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