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丧事收取的人情钱应属于哪部分财产

办丧事收取的丧事礼金属于死者亲属,不属于死者的遗产。

从丧事礼金的性质可以看出,丧事礼金并不是送给死者的,而是送给死者近亲属的,其来源是多方面的。根据《中华人民***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可知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因此,丧事礼金并非死者死亡时遗留的个人财产,所以不能成为死者的遗产。因此丧事礼金的法律性质是对死者近亲属具有赠予性质的抚慰金,并非死者的遗产,不应当完全适用继承法的规定处理。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和国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因此,作为送给死者近亲属的丧事礼金,是对死者近亲属的物质抚慰、帮助,是赠予死者近亲属的抚慰金,而且值得注意的是,这种礼金还包含着很多的“人情往来”因素,所谓“来而不往非礼也。

根据风俗习惯,收受丧事礼金后是需要在特定时候以同样的形式送还的,所以在分配丧事礼金时,应该注意丧事礼金的来源。

丧事礼金是社会基本人情的体现,是人际交往中互相帮助的一种形式,是一种民间的风俗习惯,其中包含着很多的人情往来因素,如不能妥善处理,很容易影响家庭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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