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论小悦悦事件

小悦悦事件不是简单的立法问题两岁的小悦悦在众多人的关心下,依然离开了这个世界。近些天来,许多关于小悦悦问题的讨论。两岁的小悦悦先后被两辆车碾过,18名路人却无人施予援手。其后,引起网络和社会的热议。大多数人将这一现象归罪于人们道德的滑坡,归罪于见死不救,于是,继2009年三名大学生救人牺牲遭渔夫要挟后,人们再一次强烈要求见死不救立法入罪。反思小悦悦事件,并不是简单地立法入罪就能够解决问题的。首先,我们应该弄明白那个压小悦悦两次的肇事者。为什么碾压了小悦悦两次?如果说第一次是不知情的话,那么,第二次是不是就有故意杀人的嫌疑呢?与其见死不救入罪,不如这种用车杀人以故意杀人罪判决入刑更为管用。其次,18名路人路过都没有施以援手。我们应该首先弄清楚当时小悦悦是非哭叫了。这是因为,一个两岁的孩子,如果躺在马路上,与一个大塑料袋差不多,许多只管低头走路的人可能不会关注。网络上有人在没有弄明白这些问题的时候,就对18个路人采取谩骂等行为,是不对的。如果一个人真的没有看到地上的小悦悦,这个时候,谴责他也是不公正的。第三,我们的相关职能部门应该行使起自身的职责来。事件发生后,我们的有关部门应该给出明确的答案。没有办法明确答复的应该给以解释说明。媒体应该持续对群众的反应做明确的报道。如果我们不能够公开相关情况,至少要给社会一个预期,否则,谣言由此就可能产生,问题就可能被引向反面,出现不愿意看到的负面影响。公开才是解决类似问题的灵丹妙药,同时解决社会大众舆论偏向的一个重要导向。小悦悦事件的发生,该反思的还有当地的基层组织。如果一个商场里面,有人被压却没有人敢于上前扶起的时候,那么,该反思的就不仅仅是这个见死不救的人的问题了,而是当地的风气,当地的组织机构不作为的问题了。试想,如果当地的社会治安良好,当地的风气醇正,当地的歪风邪气不盛行,怎么可能导致路人见死不救的呢?只有在什么样的氛围下路人才会各自顾各自的呢?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只有在当地基层组织瘫痪的时候,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小悦悦事件的发生,引起社会热议,这说明社会良心未泯,说明许多人是不希望发生这样的事情的。这一事件并不是简单地立法就能够解决掉的。这是因为,法律是约束个人行为的底限,是道德自律失效时的刚性约束。这个世界虽然没有法律是万万不能的,但是,法律不是万能的,法律管不了道德层面上的所有问题。我们现今唯有将事实真相公之于众,对那些证明真是见死不救的人进行鞭挞,对本地社会风气不正负有责任的有关组织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对犯法者依法惩处,对见义勇为者予以全社会的褒奖,建立不让见义勇为者有后顾之忧的机制,形成一种良好的社会风气来,不使类似的事件发生,才是最为关键的,才会是亡羊补牢之举,才是最好的正面导向,也才会是对小悦悦事件的最好祈祷追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