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朋友吵架,一方砸了另一方的车,怎么办?

根据你的问题描述,男女朋友吵架,一方把对方车砸了,首先,这属于侵犯财产权的行为,可能会受到一方的赔偿请求,其次,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轻则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重则可能违反刑法,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但如果事后取得谅解的,一般不作相应的处罚处理。

法律分析

根据问题描述,男女朋友吵架,应该不会过分追究,如果情节较轻微的,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取得被侵害人谅解,减轻或者不予处罚。另外,如果比较严重导致触犯刑法的,也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和解条件,免予起诉,不作为犯罪处理。

建议冲动砸车的一方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达成自愿和解,尽量内部消化问题,避免上升到行政法刑法层面处理,造成不必要的司法资源浪费。

本质上,题目中的行为主要涉及民事争议,核心在于如何使损害恢复原状,因为发生在亲密关系之中,所以一般不认为对应的行为触犯了社会管理秩序或者刑法确立的法规范,因此,通过谅解解决相关问题体现了市民社会的特点,符合我国建设良好社会风尚的倡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一)情节特别轻微的;(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五)有立功表现的。

《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