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人欠钱不还,但有借条,会构成诈骗吗?为什么?

并不是欠钱不还,就可以认定为诈骗,诈骗属于刑事案件,民事纠纷的“欺诈”与刑事案件的“诈骗”有本质不同,欺诈属于民事法律范畴,是可以撤销的。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象真象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从刑法理论上来加以分析,出具借条也有可能构成诈骗罪。

这个问题涉及到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的有关知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手段骗取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据此我们可以得知,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以下三个方面: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使用欺骗行为使对方陷入认识错误;

对方因为认识错误而处分财物,从而遭受损失。

因此,借款人是否构成诈骗罪,最关键是看他有没有非法占有目的,有没有使用欺骗行为。如果借款人从一开始就没有想过要还钱,却欺骗出借人说自己会还钱,那么他的目的并非借钱而是诈骗,这种情况下他就构成诈骗罪。虽然不能认定为诈骗罪但是可以起诉对方要求还钱,有借条可以证明借贷关系,对方没有证据证明借条无效是需要偿还债务的,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然不还钱我们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实际上,现在不少诚信不好的人,借钱之前就没打算还,借的时候好话说尽,借了以后挥霍无度,然后玩失踪,这种情况本质上实际上也属于诈骗,很显然其目的就是借了不还,也就是非法占有。但是问题在于,认定其诈骗,有比较高的门槛,也就是有比较扎实的证据,所以说,现实中往往是,明知对方故意诈骗,但是苦于拿不到证据,也就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这也就是现在很多老赖有恃无恐的原因之一。

在司法实践中要证明借款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并非易事,但如果具有下列情况,就可以推定他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虚构资信状况骗取出借人信任;

没有将所借款项用于约定事项;

将所借款项挥霍一空或者用于违法事项。

当然,如果借款人借钱时是想著要还钱的,但借到钱以后才想据为己有,那么则不构成诈骗罪。

严格意义上不算,但实际上应该算

因为借条是一种借贷关系,属于双方约定的一种借款方式,被借款人有义务归还借款人的借款和利息;但实际上有些人打著借钱的旗号,利用借款人对它的信任,向借款人借款,虽然写了借条,但它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还过,打著借款的旗号来实行诈骗事实。 现实中有很多人也用合同来进行诈骗,双方也都签了合同,那为什么这个叫诈骗,而借钱不还就不叫诈骗呢?两者都是骗受害人的钱啊?

构成诈骗罪需要符合如下构成要件:

1. 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

2. 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

3. 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

4. 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

5. 数额巨大

因题中并未详细叙述具体情况,因此需要题主按照自身案件情况予以对应看是否符合。

其次,如果不符合诈骗,那么应该属于通常的债务纠纷,那么题主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方式进行维权。

如果您手中有对方的个人身份信息,有明确的借款证据,且借款已到偿还期限,并未过诉讼时效,已诉讼维权的方式还是比较容易获得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