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土地流转期限

法律主观:

一、民法典的土地经营权的流转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的土地经营权的流转的规定是:《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九条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第三百四十二条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经营权流转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

第三百四十条土地经营权的定义土地经营权人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占有农村土地,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取得收益。

第三百四十一条土地经营权的设立及登记流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土地经营权,自流转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经营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个什么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承包人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该办理登记手续,办理登记后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中华人民***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吗

按照规定,如果是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承包经营权,那么就是不可以抵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