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下来不服怎么上诉
判决书下来不服可以按如下流程上诉:
写好上诉状,递交原审法官,凭上诉须知到中级法院缴纳上诉费,再通知一审法院移送案件。
书写上诉状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在上诉请求中要首先综合叙述案情全貌,接着写明原审裁判结果,指明是对原判全部或哪一部分不服。写明具体诉讼请求,是要撤销原判、全部改变原判还是部分变更原判 ;
2、上诉理由主要是针对原审裁判而言,而不是针对对方当事人。针对原审判决、裁定论证不服的理由,主要是以下方面:
(1)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
(2)原审确定性质不当;
(3)适用实体法不当;
(4)违反了法定程序。
上诉状是指案件当事人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民事、行政或刑事判决或裁定不服,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期限,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时使用的法律文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百三十一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