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指纹考勤对员工隐私带来什么风险

指纹打卡考勤的主要危害与隐患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指纹打卡考勤违反了法律规定。目前,只有《居民身份证法》规定了公民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公安部出台的《公安机关指纹信息工作规定》中第11条已将指纹信息的采集范围明确限定。其他机关、部门无权要求公民提供公民个人指纹信息。

二、指纹考勤打卡侵犯了公民隐私。指纹作为特定的身份识别标记,具有唯一性、排他性,当属其列。而隐私权的核心,在于公民有权拒绝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2004年美国以反恐需要为由,要求包括中国在内的部分国家公民须采集指纹并留影后才能入境,中方强烈要求美方取消这一做法,并指出这侵害了中国公民的人格尊严和个人隐私权。可见我国实际上已将指纹视为公民个人隐私权与人格尊严的一部分。

三、指纹考勤打卡有悖于现代人权观念。指纹考勤打卡的推行反映出用人单位对员工的极度不信任,是用人单位管理制度对法律规范的挑战。指纹考勤打卡是力图以硬件改进取代软件变革,并错误地将

“严格”与“人性化”对立起来,这既有悖于现代人权观念,又损害用人单位的长远和根本利益,也不利于社会和谐。

四、指纹考勤打卡留下安全隐患。随着技术的成熟,如今指纹识别已经被广泛运用于生活产品,比如智能手机、家庭门锁,更重要的还有移动支付领域。也就是说,如果指纹被复制,对方就可以进行转账或付款。但是每个人的指纹都是独—无二的,一旦泄露可能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指纹与DNA的信息类似,具有专有性。个人独特的指纹信息外泄,—旦落入不法分子手中,个人所特有的指纹却不是本人经手,一方面会增加刑事破案难度,而且在民事纠纷中也会引发诸多问题,财产安全也会受到极大威胁,这样的案例已经出现。

五、指纹考勤打卡不利于社会和谐。 “任何一个公司开始稽核考勤,打卡的时候,一定是它走下坡路的时候”。中域集团市场部经理吕修刚指出:“让员工打卡是一种对员工不信任的表现,他们对打卡产生的抵触心理很正常,既然敢用人就要相信员工”。在白岩松看来:任何一个单位,只要到了开始强调考勤、打卡等纪律的时候,一定是它开始走下坡路的时候。因为一个走上坡路的单位,人人不待扬鞭自奋蹄。有调查表明:超过七成上班族表示希望企业实行弹性工作制,近四成上班族认为打卡让自己的身心饱受折磨,极度痛恨机械的打卡制度。有人斥之为指纹考勤打卡机是奴隶制度的产物。管理者应该关注的是如何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怎样激励他提高工作效率,打卡不利于和谐,反而加剧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的矛盾。

为此建议:

一、尽早制定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完善、细化对指纹信息的采集、使用、管理条款。我国公民个人信息包括指纹信息滥用问题日趋严重,社会对个人信息包括指纹信息保护立法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对不当采集、使用、管理、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包括指纹信息的应当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从源头上对指纹打卡机的生产与销售进行严格准入,指纹打卡机的生产与销售的泛滥最终将会酿成一场大灾难。因此,如有特别需要,应当凭公安部门许可证生产与销售。

三、禁止用人单位非法采集员工指纹信息。已经采集的,应当采取措施删除、消除指纹信息,不得外泄。

四、严厉打击非法生产与销售指纹机、非法采集员工指纹信息的行为,对责任单位与责任人进行法律制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

五、教育公民加强对指纹信息的自我保护。

六、加强对管理者与用人单位自觉、积极尊重公民隐私的教育。鼓励用人单位与管理者积极推行更人性化的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