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的法律规定

企业破产的原因是,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企业申请破产,需要向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申请。一个公司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因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业破产清算的目的:

一、保护股东的权益

引发公司破产危局的原因是复杂多样的,可能是正常的生产经营中出现了决策错误,可能是从事了欺诈投资者的事务,面临破产困境。那么,如何在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中保护股东的权益?

此时,恰好可以通过《企业破产法》中的清算程序,来找出到底有没有需要承担责任的公司高管,如果有责任人,股东便可以提起《公司法》或《证券法》上的诉讼。此外,法律也给予股东一个选择权,是清算还是重整,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选择。如果启动重整程序,公司有可能恢复生机,股东也不至于颗粒无收。

二、保护债权人的权益

1、及时申请公司债务人破产

公司之所以破产往往是经营不善,因此公司作为债权人一旦发现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应依法及时申请破产,防止债务人财务状况进一步恶化。这就要求公司应关注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及时保护自身的合法权利。

2、区分债权是否属于破产债权

所谓破产债权是指债权人对破产企业所享有的,只有通过破产程序才可以受偿的债权。并非所有对破产人发生的债权都是破产债权。

3、须积极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债权人必须明确自己对破产企业所拥有的债权,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积极向法院申报。法院一旦受理破产案件后,会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发布有关公告和通知。

4、通过债权人会议行使相关权利

债权人在申报债权后,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