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中的案件状态显示为:准归档,请问这是什么意思.?

是指法院将案件诉讼文书等形成的档案在结案后立卷归档。

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第一条,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是国家的重要专业文书之一,它所形成的档案,是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真实记录,反映了人民法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令的情况和人民法院的基本职能,又是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活动的依据和必要条件。

各级人民法院必须严格按照诉讼文书立卷的要求,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扩展资料

下列诉讼文书材料可以不归档,由承办单位自行处理:

1.答复来信来访人到有关单位直诉的;

2.转交有关单位办理的;

3.没有参考价值的信封、转办单、工作材料;

4.内容相同的重份申诉材料;

5.法规、条例复制件;

6.一般的法律文书草稿(未定稿);

7.与本案无关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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