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违法用地?

根据新《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主要有10种:

1、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违法行为;

2、破坏耕地的违法行为;

3、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

4、 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违法行为;

5、非法批准用地的违法行为;

6、非法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的违法行为;

7、拒不交还土地的违法行为。

扩展资料:

违法用地量刑标准

1、《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四百一十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四百一十条的规定,以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十亩以上的;

(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三十亩以上的;

(三)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他土地五十亩以上的;

(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等恶劣情节的。

第九条:多次实施本解释规定的行为依法应当追诉的,或者一年内多次实施本解释规定的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的数量、数额处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林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非法批准征用、占用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十亩以上;

(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他林地数量达到二十亩以上;

(三)非法批准征用、占用林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达到三十万元以上,或者造成本条第(一)项规定的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亩以上或者本条第(二)项规定的林地数量达到十亩以上毁坏。

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方式主要包括: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即将非法占用的土地恢复到占用以前的状态,如果非法占用的土地是公***用地或未确定给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的,要恢复到占用以前的原貌。

如果非法占用的土地是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的,要将非法占用的土地退还原使用者,由此而给原使用者造成损失的,可以依法追究违法使用者的民事责任;如果非法占用的土地是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作出处罚决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交还原农民集体经济组织。

2、限期拆除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如果在非法占用的农用地上新建了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并且这些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是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作出处罚决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违法者在一定期限内予以拆除,恢复土地原状。

3、没收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如果在非法占用的土地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作出处罚决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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