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监督是指
立法监督是指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律赋予的权限,在创制法律、法规过程中,为保证法律、法规与宪法不相抵触,保证法律、法规的客观公正,保障立法工作的顺利进行而建立的制约监督机制。立法监督是指国家的立法机关对行政实行的监督。在我国,立法监督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管理活动实施的监督。国家权力机关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最重要的是法制监督,即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一切活动是否坚持依法办事进行的监督。
立法监督的方式主要有:
第一,改变或撤销政府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第二,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第三,审查和批准政府的国民经济计划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预算决算、以及它们的执行情况的报告。
第四,对政府机关及其主要领导人提出质询和询问。
第五,视察和检查政府工作。
第六,组织对特定问题的调查。
第七,罢免或撤销有关人员职务。
第八,受理人民群众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控告、检举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