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人的一生可以和刑法无缘,但是却无时无刻不生活在民法之中

民法是私法,法律关系双方地位相对平等,即法律关系的主体双方在法律上都享有平等的地位。

刑法是公法,从本质上调整的关系是公民与国家之间的法律关系,因此任何犯罪人受到审判实质上都是和国家进行对抗,故刑法调整的是”人民与敌人“之间的矛盾,所以才会使用最严厉的手段进行制裁,即刑罚。

民法产生的意义是解决争端,而且国家鼓励民事调解,即能用合法的最方便的方法,无论是习惯还是行业规范甚至是道德准则(如民法中的公序良俗原则)都能成为民法的渊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