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处长有多大权力
法律分析:人事处处长权力大。人事处处长就是管理本单位所有劳动人力资源和组织干部的部门。
科级单位就叫人事部,处级单位是人事科,副厅级单位以上就是人事处,地市级城市下辖就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下辖的就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事处处长职责:
1、主持人事处的全面工作。
2、定期召集会议,研究、讨论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并作出决定。
3、及时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对本处干部进行考察、培养。
4、负责文字材料、统计报表的审签,掌管处财务。
5、定期向校领导汇报工作,通报人事工作的有关信息,拟订有关政策供党委决策。
6、保持与上级部门的联系,负责协调与校内外有关部门的关系。
7、搞好调查研究,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
8、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公务员法》
第三条 公务员的义务、权利和管理,适用本法。法律对公务员中领导成员的产生、任免、监督以及监察官、法官、检察官等的义务、权利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六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