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这一法律规定始出于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这一法律规定始出于中华人民***和国宪法。受教育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由宪法确认和保障的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在我国,宪法确认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这里指公民有获得文化科学知识和不断提高思想觉悟、道德水平的权利,而且每个公民都必须按照法律要求,接受教育。受教育权包括两个基本要素:一是公民均有上学接受教育的权利;二是国家提供教育设施,培养教师,为公民受教育创造必要机会和物质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宪法》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